最近,在纷繁芜杂的科技资讯中,两条不太惹眼的关于“艺术”的新闻多少有些遭到冷遇,它们都与谷歌有关:1,中国内地五家博物馆和美术馆宣布加入Google文化学院,后者致力于将全球馆藏中的稀世艺术珍宝数字化,此次在中国上线的作品还首次使用了“十亿像素”(Gigapixel)拍摄技术,你可以在线上如鉴赏家一般探寻中国山水画中每一处幽静的角落;2,也在近期,谷歌与大批艺术界知名人士合作了一个新项目——智能手机壳(终于,连手机壳也智能了),其太空主题能让手机壳图案在白天时显示出从外太空俯瞰地球的景象,到了晚上则变幻为迷人的夜空星辰,谷歌还说,希望它能为艺术家提供灵感,公司将来还会有更多类似项目。
看完这两条新闻——尤其第二条,不知你作何感想,虽有些牵强,我个人倒是马上想到了凯文·凯利大叔在《科技想要什么》里的箴言:“随着科技的发展,从总体上看,它的美感将逐年提高,在不太遥远的未来,技术元素某些部分的华丽程度将与自然界的壮丽媲美。”当然,KK的逻辑起点是从“宇宙,熵,自组织,生命”这些宏观得一塌糊涂的“上帝视角”判断技术的进化方向,他将美感视作技术元素进化的方向之一。
抛开这些玄幻的理论不谈,现实中你多少也能感受到,在某种意义上,科技发展到今天,正逐渐与“艺术”交融。伟大领袖乔布斯总结地好:“如果你把电脑设计师当作艺术家,他们肯定更愿意将自己归为可以批量生产的艺术形式,就像唱片,或者像印刷品,而不是传统的美术作品。我们希望通过自己的媒介向众人表达他们自己的想法,而我们的媒介就是科技和制造。”
好吧,让我们聊一聊科技与艺术。
至关重要的设计
事实上,谈论科技与艺术的融合时,我个人比较倾向于关注那些落脚于生活,在产品与服务上注入美感的事物(尽管我也承认,有些借助科技效果派生的艺术形式很酷)。而如你所知,在现如今科技与人文看起来有些拥挤的十字路口上,设计堪称是嫁接二者的桥梁。
早在2006年,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公布了“美国竞争力计划”,提出要培养具有STEM素质的人才,即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听起来似乎有些乏味。而在近期,STEM升级了,变成STEAM,加入的A代表Arts,艺术,在不少研究者眼中,这一新体系重在强调学生结合科技与艺术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而另一个与之相似的现象是,在美国的创业团队中,设计师担任联合创始人的比例似乎日渐增多,更无法忽视的是,看起来任何一家科技公司对设计的重视程度都在提升——至少表面上是这么说的。就在最近,Facebook产品设计总监Julie Zhuo还发表了未来十年内硅谷设计领域的预言,譬如:“设计师应该打造的是端到端的体验,而非界面,只存在于屏幕内的产品和服务不再是常态,而是少数情况”;“许多创业公司创始人会将自己标榜为设计师,类似的,百人以上规模的科技公司也不可能没有设计高层”;“人们使用科技产品多半是由于其款式和体验,而非纯粹的功能性”;“大学提供的设计培训项目将是多学科交叉,从这些项目毕业的设计师不仅要会基本的图像设计,还要掌握硬件和软件知识”;“设计思维就是产品思维”……
事实上,从产品发展逻辑上就能理解为何设计变得重要起来。在一个产能过剩,同质化严重,单纯的摩尔定律逐渐无法满足人们内在需求的时代,大家都在拼命讲故事,而让产品或服务“情怀落地”的砝码之一,无疑是那些美好且不突兀的设计。
值得一提的是,在Julie Zhuo的预言中,其中一条是:十年内,设计师将会使用一套完全不同的工具集,会涌现一大批应用,让设计和搭建过程变得更高效。
在某种程度上,对大多数普通用户而言,似乎科技的先进水平与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成反比,就像海银资本创始人王煜全先生所言:“科学已发展到了一个临界点,就像互联网,我93年开始上网,当时编个网页要自己写html语言,自己学编程,后来出现了编程工具,和word一样是一软件,你在软件里所见即所得,排成什么样发布出来网页就什么样。后来这都不需要了,有了博客,你只需要会写字就行了,再后来又出现微博微信……你会在硬件领域看到和当初网站一样的路径,越来越多的技术难度降得很低,越来越多门槛在创意、在设计、在用户需求把握。”
嗯,可以肯定,未来最具价值的是那些拥有美好艺术品味的科学青年,或者谙熟科技规律的文艺青年——当然,这是句废话,因为在任何时代,这样的人都是稀缺资源。其实说到底,所谓技术与艺术的融合,本质上还是被互联网人常挂嘴边的那几个词:跨界,混搭,穿越。毕竟,人类历史可操作性最强、最大范围的创新模式无外乎是将两样原本不相关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譬如非常直白地说:某个厨子将番茄与鸡蛋原本天各一方的食材联系起来,诞生了我刚刚吃的一道家常菜;某个诗人将植物与情绪联系起来,诞生了我很喜欢的一句诗,“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梅花便落了下来”;某个天才将其艺术天分和学到的美术知识与通讯工具联系起来,诞生了iPhone。
美感:技术的进化方向之一
1984年,史蒂文·列维出版了史上第一本介绍黑客的书:《黑客:计算机革命的英雄》,他将黑客的价值观归纳为6条“黑客伦理”(Hacker Ethic),其中一条是——你可以用计算机创造美和艺术。
在更加接近本质的意义上,传统观念里的科技与艺术也许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角色(在过去相当漫长的岁月,技术一直被称作“有用的艺术”)。长久以来,科技,或者说科学,与艺术的关系一直被学者们津津乐道,各种比喻也层出不穷,大体可描述为:用技术延伸肉体,借艺术装饰灵魂。但“科学与艺术在山脚下分手,在山顶上会和。”这是福楼拜说的,我觉得说的不错。由于人类二分法的本能,或者说智识上的不足,科学与艺术在常识中是两回事,不过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艺术”涵盖在科学范围里,但它理解起来太过复杂,至少对现在的科学而言。
而极端如凯文·凯利认为,技术元素不仅包括科技发明,还得算上人类的文化艺术、社会制度以及各种思想和理论,倘若制作网页的上千行代码可以被称为“科技”,那么莎士比亚上千行优雅的文字也可以,“十四行诗和巴赫的赋格曲以及谷歌的搜索引擎和iPod同属一类:都是大脑产生的有用的东西。”
如你所知,在他眼中,被称作技术元素的东西是地球上的第七生命体。技术元素与它的人类“父母”以及所有生命形态一样,在本质上都是从无序到有序的的自组织过程,技术持续改良进化的内在驱动力与生命的内在驱动力完全等同——如果人们能够回答什么是生命内在驱动力的话。“技术的产生并不完全是人类头脑和智慧所发明的,更准确的表达是,人类头脑和智慧帮助其进一步发展,因为有一种幕后的原力推动技术的进化,人类只是技术发展进化中的一个工具。”
于是这位脑洞大开的大叔继续论证,既然科技是生命的延伸,那么它与生命一样,遵循由“外熵”力量推动的固有的进化方向,譬如:更加复杂,更具多样化,更促进共生,提高感知能力等等,其中还有一个方向就是,增进美感——嗯,听起来非常夸张,在某种意义上,如今科技公司对优雅设计的追求,或许正是技术元素在这一进化方向上的浅层次表现。
“大部分进化过的事物都具有美感,最美丽的事物就是进化程度最高的,从球状硅藻到水母再到美洲虎,展现出我们称为美感的深层次特性。”KK这样写道,“我们的技术崇拜受到技术元素内在美驱使,这种美过去被掩盖了,当时它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很赏心悦目。与自然母体相比,工业化给人印象是肮脏、丑陋和愚笨……科技不希望只有功利色彩,它希望成为艺术,美丽而‘无用’。今天一些最常用的技术未来将成为美丽的无用之物。也许100年后人们携带‘电话’,仅仅是因为他们喜欢携带物品,即使他们可能通过身上佩戴的某物品与网络连接。”于是,在这个逻辑的推演下,“科技的美感将逐年提高,在不太遥远的未来,技术元素某些部分的华丽程度将与自然界的壮丽媲美。”
好吧,壮丽与否固然重要,但在我看来,当务之急,是保证像二维码这种毫无美感、狗皮膏药一般的丑陋技术尽快消亡。